2009年7月31日

新鮮人租屋得當心 要求房東「驗明正身」

更新日期:2009/08/01 01:15 張中昌   近來許多大學畢業生,除了面臨找工作的煩惱,為了安頓好租屋「房事」也同樣焦頭爛額。房仲業者呼籲,社會新鮮人在精打細算省錢之餘,也別忘記要請房東「驗明正身」,以求自保與安全。
  隨著網路的日益普及,透過租屋網尋屋,已成為目前最熱門的找屋方式,不過社會新鮮人在租屋時,務必要懂得保障自己的權益,比如簽訂租賃契約後,最好將契約向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多一層保障。
  太平洋房屋表示,透過租屋網看到條件滿意的房子,應儘快跟房東約時間看屋,如此一來讓房東產生信賴,同時可列舉數項房屋缺點進行議價,等到雙方達成合議,就能順利簽訂租約。
  不過坊間曾經發生假房東真詐財事件,讓租屋人白白損失押金和頭期租金,因此太平洋房屋建議租屋者,在簽約之前,可請房東出示房屋稅單,提供所有權狀或調閱建物登記簿謄本,確認對方是真的屋主。如果屋主是委託第三人出面辦理時,應請代理人出具委託書。
  需要特別留意的還有,如果租到金拍、銀拍或法拍屋,有可能在租期未屆滿就被強制驅離,因此最好調閱建物登記簿謄本的他項權利部份,是否有查封註記,如果委託房仲經紀業,則可尋求仲介人員事先過濾。
  太平洋房屋強調,現在不論是房東或租屋人,帶看屋時都應做好安全預防措施,雙方至少要有兩人結伴同行,以保障自家生命及財產的安全。
  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也呼籲,挑選有認證標章合法房仲經紀業者,可確保不動產交易安全及民眾人身安全,如果自行透過網站,更要做好相關安全防範措施。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01/52/1o58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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