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2日

商家拒絕小額刷卡 卡友權益傷很大

更新日期:2009/10/22 04:57 王怡茹
  隨著銀行調高紛紛信用卡權益門檻,卡友不但要累積「金額」外,刷卡的「次數」也同樣重要。不過,許多民眾到特約商店消費時,常常遇到「小額」拒刷的情況,卻只能忍氣吞聲;其實,卡友可主動向國際發卡組織或是金管會銀行局申訴,來懲罰不法的商家。
  目前有不少信用卡設立「計次」的消費門檻,像是免年費的優惠,一年刷滿限定次數,就可以省下上千元的年費;或是前期新增不限金額的消費,可享有免費停車、道路救援…等特定權益;還有申辦新卡時,也有不限金額,達到一定刷卡次數,就可得到不錯的首刷禮。
  但卻有特約商家拒絕小額刷卡,甚至規定500元以下,不接受卡友以信用卡支付,不但嚴重影響到持卡人的權益,更帶來諸多不便。
  除了小額拒刷的情形外,還常會遇到商家自行「加%」的狀況,像是像旅行社、銀樓或是3C商場,除了要求卡友負擔開發票5%的營業稅外,還要加收2%-3%的刷卡手續費,不但通通不符合國際組織的規定,也有觸法的疑慮。
  行政院消保會指出,部份特約商店不接受小額刷卡消費,或是收取額外的手續費的行為,全都是不合法的行為,消費者可向金管會銀行局,或是國際發卡組織的申訴中心投訴。
  消保會進一步指出,根據「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信用卡業務委員會所屬機構辦理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第貳章第4條第3款所規定,收單機構應約束特約商店,不得因刷卡金額大小而拒絕持卡人刷卡消費。也就是說,收單銀行得擔負起督察的責任。
  若特約商店如經勸告無效,收單銀行應立即解約,並將特約商店登錄在聯徵中心供各收單銀行參考,這樣一來,該商家就無法再與其他收單銀行合作,並且也會影響到商家聲譽。
  消保會提醒,在遇到不法商家有拒刷或加收手續費情節時,消費者最好拍照以及錄音存證,再循管道申訴,以保障自己權益;此外,金管會、銀行公會並應督促收單銀行,對特約商店不定時訪查,讓卡友可以安心刷卡消費。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22/52/1tg8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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