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0日

神的物當歸給神

神的物當歸給神
對身為兩個孩子的母親的我,六十年代是外面物質貧乏,裏面心靈虛空的年代,一家四口拖著沈重的步伐,走向茫然的未來。感謝主!1962年在一次的福音聚會中,我受浸得救了。從此,我便浸潤在神的大愛中,每天在主面前傾心吐意,與祂有親密而甜美的交通。讀聖經成了我的最愛,主的話深深的吸引我,我常因祂的話時而流淚,時而讚美。
 有一天讀到瑪拉基一章六節,耶和華神說,「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那裏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那裏呢?」這話深深摸著我,我便跪下禱告:「主阿!我願把我頭生的兒子及當納的十分之一獻給你。」便從丈夫微薄的薪水中拿出十分之一,預備主日時投到奉獻箱。但主日聚會前,我突然有些猶豫,向主說,「主阿!你知道我的鞋子破了,需要買雙鞋。我知道這錢是你當得的,可否先向你借一下,下個月一併還給你?」禱告後,我等候在主面前,主沒有說借,也沒有說不借,裏面卻湧出一句話:「把該撒的物歸給該撒,把神的物歸給神。」(太二二21)心裏立刻明白該如何行。當順服了裏面的感覺,投出奉獻包時,靈裏充滿難以言喻的喜樂。
 奇妙的事發生了,過了兩天,忽然收到曾和我們住在一起的伯母托人帶給我一雙鞋。感謝主!只有祂和她知道我的腳有多大。是誰告訴她我需要鞋子呢?我心裏滿了感謝和敬拜-只有祂才是主,是無所不知的;也只有這位信實的主能調動萬有,為一切愛祂的人效力。
 因著我常常聚會和看望,所以很想要一部腳踏車,但手中沒有多餘的錢,只有婆婆給的一條金項鍊。弟兄說,媽媽已經過世了,不如賣了項鍊來買車。到了車行,一看車價是一千二百元(當時兩個月的薪水),老闆願意賣我一千一百元。於是就到隔壁銀樓賣了項鍊,得到九百五十元。我跟車行老闆說錢不夠,但他硬是要賣給我,我只好賒賬,先把單車騎回家。正要上路時,後面有一位弟兄追過來,給了我一個奉獻包,正好是一百五十元,我只有低頭敬拜主-「祂的供給應時豐富,從未將我遲誤。」
 過了幾個月,主忽然將我弟兄調職,薪水增加許多。有一天我的腳踏車軋到釘子,需要換輪胎。準備離開車行時,有一位姊妹來買單車,她想為剛考上高中的女兒買輛二手車。那時主在裏面給我感覺,就把這輛單車送給她。「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路六38上)
在信主的這四十年中,我們不過是學習將該給的獻給主,主卻照著祂的信實,為我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於我們,甚至無處可容。這樣的經歷不勝枚舉。主同時也悅納了頭生的祭物-我的大兒子。他一直蒙主保守,活在召會中,愛主、愛弟兄姊妹,並忠心的服事主。為著主的信實,我們讚美祂!  
  申丁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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